B、起吊裝置
對貴重設備進行操作時必須確保安全。必須使用適合于設備且符合當地安全規范的起吊裝置。如果使用其它操作人員或第三方的起吊裝置,必須事先征得同意。如果設備上有松動或可旋轉的部件,必須 將這些部件固定在設備上。在起吊過程中如果要加速或減速時,應遵守相關許可限制。起吊裝置的承重部件可能會隨時間受到腐蝕。因此,在使用前應檢查其承重能力 是否滿足設備的需要。起吊裝置下方嚴禁站人。
密 C、封性能
在安裝結束、維修、調整完成后,必須先進行密封性能測試,確定密封完好后才 能將氧氣送到生產線。在此過程中需要用到的儀器(報警裝置,通風裝置,緊急停 機設置等)應提前準備到位。
D、來自氧氣壓力和臭氧的危險
如果需要更換部件,在拆除部件之前應確保所有帶壓裝置已卸壓,并執行吹掃操作排除殘余臭氧。在吹掃結束后應檢測臭氧發生器出口的臭氧濃度,檢測值應低于 安全允許最低值。
E、 防護罩板
若因操作需要(調試、維護、維修)必須移除防護罩/門,則在操作完成后應及時將防護罩/門安裝回原位。若需要在防護罩/門被移除時進行帶電操作,則必須關閉危險設備,并貼上警告標識。
F、 防火
失火會造成嚴重后果,嚴禁對含有氧氣或臭氧氣體的部件或管道進行焊接、打磨等操作。在執行這些操作之前必須用空氣將設備中殘留的氧氣或臭氧充分吹掃干 凈,同時還應遵守相關關于臭氧和氧氣的安全規范。
G、 操作空間
臭氧生產車間的附屬空間嚴禁濫用,或用于存放其他物件,安全疏散路線必須在任何時候都保持暢通無阻。因為在管道或設備故障發生危險時,除非已對危險區域 采取了安全保護措施,將無法采取其他運輸方式進行疏散。
1.1/2寸排污口
2.1.5寸排水口
3.1.5寸循環水進口
4.水流檢測開關
5.高壓線接線盒
6.臭氧放電室
7.透視鏡
8.臭氧PSU柜
9.氣源指示燈
10.臭氧指示燈
11.聲光報警
12.觸摸屏
13.急停開關
14.啟動開關
15.出水溫度變送器
16.1.5寸冷卻水出口
17.1寸臭氧氣出口
18.臭氧尾氣分解器
19.臭氧濃度檢測儀
20.臭氧泄漏檢測儀
21.1寸氣源進氣口
22.底架
-- 完 --